烟台市元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权信托受益权之收益权
2亿,12、24个月季度20
30-100-300万8.6%-8.8%-9.0%-9.2%;
30-100-300万8.9%-9.1%-9.3%-9.5%
资金用途:用于工程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方】烟T市YR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方】山东PGC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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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信托产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之一:
1.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或
2.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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