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结算司: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单位、个人实施金融相关惩戒是联合惩戒的重要措施之一
公安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有没有规定与金融相关的惩戒措施?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杨青表示,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单位、个人实施金融相关惩戒是联合惩戒的重要措施之一。《惩戒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实施以下措施:一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二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三是暂停为被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此外,有关被惩戒对象信息将被移送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