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组建国家数据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
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完善老龄工作体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将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精减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精减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
历次机构改革回顾
第一次 1982-1984年,以精简机构为重点
通过此次机构改革,政府机构得到了很大的精简,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由100个减少到61个,其中经济管理部门由71个减少到41个,国务院部委的领导人数由530多人减少到180多人,工作人员从5.1万人减为3万人,缩减了41%。
第二次 1988年启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
在此次改革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改革思路,开始重视理顺党政关系、政企关系。在改革过程中,按照“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原则精简专业部门和减少人员编制。经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减由22个调整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为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 1993-1995年,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核心
此次机构改革之后,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减少了27个,剩59个;非常设机构减少了56个,剩29个;各部委内设司局机构减少136个,剩788个;机关行政编制精简20%,剩29200个。同时,此次改革方案采用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乡五级联动方式,并在三年内基本完成,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各级机构精简人员比例为25%。
第四次 1998-2002年,初步探索构建服务型政府
通过此次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了11个,剩29个;人员编制机关干部编制减少了近一半,剩1.67万;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到200多项;省级政府机构设置平均减少15个,剩40个,人员编制平均精简47%;地(市)、县、乡机关行政编制精简了20%,精简人员89万。
第五次 2003年,强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该方案的重点在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体现出了“政企分开、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服务型政府理念,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
第六次 2008年,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的“大部制”改革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为核心任务,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此次机构改革涉及到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也相应进行了改革。此次改革首次提出“大部制”的理念,将许多职能交叉重叠的部门进行了整合,为提升行政机构办事效率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同时,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使得政府机构改革朝着服务型政府目标更进一步。
第七次 2013年,继续稳步推进职能统一的“大部制”
2013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改革目标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稳步推进职能统一的“大部制”机构改革,化解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问题;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注重完善制度机制保障。2013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至25个,铁道部、卫生部等退出历史舞台。
第八次 2018年,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党政机构改革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开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据此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0个,办事机构2个。